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
(2024年第9期)
拍賣公告
受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在本公司拍賣廳(體育場路138-3號)舉行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2024年第8期)拍賣會,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4處)。具體座落位置、建筑面積、租賃期限、年租金起拍價詳見《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2024年第8期)拍賣清單》(本公司網站)。
二、拍賣規則:
關于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4處)的拍賣規則詳見《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2024年第8期)拍賣規則》(本公司網站)。
三、報名時間、地點、聯系人: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下午15時止。
2.報名地點:湖州市吳興區體育場路138-3號(陽光城浦發銀行北側),湖州浙北拍賣行有限公司。
3.咨詢、報名聯系人:17605821130(席先生);15257255833(陶先生);0572-2361527。
4.湖州浙北拍賣行有限公司公司網址:www.gzqsst.cn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手續:競買意向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為企業法人或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另須提供企業法人或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經本公司審核,競買意向人符合報名條件的,須交納人民幣5萬元競買保證金。(戶名:湖州浙北拍賣行有限公司;賬號:201000147148920;浙江農商銀行)
2.合格競買意向人資格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具有完全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自然人。
3.以下競買意向人不得參加報名競拍:
(1)已經買受過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且在合同有效期內者(不包含符合競買規則的競買人),不得參加本次競拍;
(2)湖州師范學院、湖州學院教職員工及學生,以及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員工,不得參加本次競拍;
(3)凡《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2024年第8期)拍賣清單》所列房產的原承租人在本次拍賣報名開始日前未交清前期租金或物業服務費或水電費的,不得參加本次競拍;
(4)已經買受過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因違約被提前終止合同者,不得參加本次競拍;
(5)本次拍賣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年內已經買受過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房產租賃權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者,不得參加本次競拍。
4.拍賣會僅允許符合條件的競買人1人進場參加競拍(工作人員現場核驗身份證原件),其他人禁止入場。競買人買受成功1處房產租賃權并辦理確認手續后(不包含符合競買規則的競買人),必須立即退場。
6.符合報名條件的具有完全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自然人只能報名1次,只能買受1處房產租賃權(不包含符合競買規則的競買人)。
7.本次房產租賃報名條件、限定經營服務范圍或禁入范圍:
競買人報名條件: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自然人。競買人需提供以下報名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僅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涉及企業法人的報名資料需加蓋公章。經營服務禁入范圍:法律法規禁止的項目;污染影響環境的項目(油煙、噪音、惡臭、震動等);中西餐飲(包含各類面點、小吃及快餐);危化品儲存和銷售經營服務;以及其他不適合居民生活區的項目。出租人不負責出租房產的水電設施,由承租人自行聯系供水供電部門安裝。
8.買受人簽訂租賃合同后,應根據國家、湖州師范學院和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規定,依法依規持證開展經營服務活動。買受人辦理營業執照,自行向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營業執照辦證部門咨詢辦證手續,如需提供房產證明,聯系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9.租金、物業服務費及租賃履約保證金說明:本次房產租賃權拍賣,僅對第一年度房產租金進行競拍,拍賣成交價即為第一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第一年度租金的基礎上遞增1%,以此類推,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苕溪東路規劃房產范圍內年度物業服務費免收。租賃履約保證金為第一年度租金標準的2個月租金,合同履約完畢并辦理退還手續后,出租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出租人規定并整改不及時到位的,每處理一次,出租人扣除500元履約保證金。
10.合同簽訂、付款方式和票據說明:房產租賃合同由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甲方)與買受人(乙方)簽訂。第一年租金、物業服務費、租賃履約保證金由拍賣人收取并轉賬給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第二年開始,租金、物業服務費由買受人轉賬給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按年度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收取,先交后用。湖州師范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收到租金和物業服務費后,分別開具票據(其他情形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給買受人。苕溪東路規劃房產范圍內水電費由買受人與供水供電部門按照合同自行結算,與出租人無關。
湖州浙北拍賣行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